招投标书翻译语言及词汇如何正常使用
关于招投标书翻译语言及词汇,在翻译中如何恰当使用,整理了十大点,供大家参考使用
一、专业词汇
招标投标已成为一种通行的、具有强制性规范的贸易形式,已形成一些专业用语。其意义往往与普通词典上的释义不同,翻译时应予注意。例如:
例1: Turnkey Contract在招标文件中指的是“总包(交钥匙)工程招标文件”而非《英汉技术词典》上的“整套承包(合同)”。
例2:Name of company leading the joint venture,这里的“the joint venture”不是常用的“合资企业”,而是指多个投标人为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条件而暂时结成的联营体,作为单一投标人参加和履行合同,合同履行完毕即解散,各投标人所拥有的资产也补合并,因此译成:“联营体牵头公司的名称”较恰当。
再举几例:
SPECIFICATION DEVIATION FORM - 技术规格偏离表
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- 供货情况总表
FORM FOR BID SECURITY - 投标保证金格式
QUALIFICATION DOCUMENTS - 资格审查文件
二、情态动词
与所有的法律文件相同,招投标文件在情态动词的选用上很慎重。May, must ,will, shall, should各司其职,不可混淆。应该注意的是,“shall”在招投标文件中,表示强制性责任、履行义务,与中文中“应该”、“必须”的意义相同,它表示的力度比“will”要强。在招投标活动中,招标方提出要求时总是倾向于使用带有强制性含义的shall或must,而在谈到己方的义务或责任时,总是避免使用shall或must,较多选用will,should,甚至选用may,以淡化语言强度。例如:
The Bid, all correspondences and documents shall be written in the English language.
参考译文:投标书、所有往来函件和文件均须用英语语言书写。
三、译文严谨
无论是招标文件还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都属于经济合同,属于法律语言范畴,行文要严谨,其译文也必须严谨。招标投标是一种商务活动,招标文件是买方发出的询盘,具有邀请要约性质;而投标文件是卖方报出的实盘,一旦被对方接受就具有约束力,而且招标投标是一次性成交,投标人不能与招标人讨价还价。
四、用词严密
招投标文件是商务文件,其措辞力求规范、严密,要避免因词意不确定、多义而引起误解。翻译招投标文件时,应注意其多用正式词语和词语并列的特点并在译文中作恰当处理。
五、多用正式词语
招投标文件中,常常用正式词语,复合短语替代被许多英语作家推荐使用的简单介词、连词,如用along the lines of 代替like,用for the purpose of 代替for; 用正式、古旧的词汇替代常用词,这样使招投标文件显得正式、严谨。例如:
ii. in the event of acceptance of the Tender by the Authority, the date upon which the Tenderer provides a performance security to the Author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thereby made between them, or
参考译文:ii. 在当局棘手了某个投标书的情况下, 该投标人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件向当局提交履约保证的日期。
六、 词语并列
在招投标文件中有词汇并列的情况(juxtaposition),同(近)义词或相关词往往由and或or连接使用,例如:
Such consequences would normally be that the contract is declared null and void and the contractor forfeits his tender security.
参考译文:此类后果常常是,合同被宣布无效,以及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。
七、 结构严谨
招投标文件的句法特点是结构复杂,强调句意完整严密,而不去关心简洁、简练;招投标文件多用陈述句、长句、圆周句,少用省略句,以防出现歧义。
八、多用陈述句
英语句子类型的表意功能各不相同,招投标文件对句子类型的选择存在着明显的倾向性。由于需要准确客观地陈述,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,招投标文件对句子
类型的选择存在着明显的倾向性。由于需要准确客观地陈述、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,招投标文件中陈述句的使用频率比较高。陈述句用于阐述、解释、说明、规定和判断,语言显得比较客观、平实。
九、多用长句
使用长句可以准确界定参加招标投标各方的权利与义务,排除被曲解、误解或出现歧义的可能性。招投标文件中的状语(从句)和定语(从句)等附加成分不仅多,而且常居于显著的位置,对主句意义进行解释、限制或补充,这样使招标投标文件逻辑严谨、文风庄严,也可以对各方履行权利与义务的条件、方式、地点以及时间等进行限制,从而使招投标文件不留漏洞,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争端,以维护各方的利益。
十、多用圆周句
招投标文件多用书面语,其信息焦点需借助语言成分的安排予以表示,原则就是末尾着重(end-weight),既把句子里较有分量的成分放在句末,形成一种“高潮”或悬念,用以加强语气,使句子显得生动有力,这就是文体学上说的“圆周句”。 此外,招投标文件中有的英语从句较长,而避免产生头重脚轻的感觉,也需要将主句至于句尾,这是招投标文件常使用圆周句的另一原因。